广东东莞:切实履行巡林责任 全面提升林长巡林履职成效
2021-04-16 13:45:20
4月15日,碧桂园服务和蓝光嘉宝服务发布联合公告称,已完成转让蓝光嘉宝服务75万股内资股;建议自愿撤销蓝光嘉宝服务H股上市地位。
根据公告,卖方一(蓝光和骏)向要约人转让75万股内资股已于2021年4月15日完成。于本公告日期,要约人(碧桂园物业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为碧桂园服务的全资附属公司)合共持有蓝光嘉宝全部股权约53.25%的权益。
于第二批完成、协议二及协议三的完成发生时,碧桂园服务和蓝光嘉宝服务将另行刊发公告。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此前报道,根据补充协议,于第一批完成起计的5个营业日内,要约人同意促使解除股份质押项下的第二批股份21,00万股H股,及卖方一须按代价8.99亿元(相当于10.72亿港元)(将由要约人以港元现金支付)将第二批股份转让至要约人(第二批完成)。
鉴于协议一所载的所有先决条件已达成,第一批完成已于2021年4月13日作实,及要约人已在第一批完成后持有蓝光嘉宝全部股权约52.83%的权益,即9409.02万股H股。
公告亦提出,建议改组蓝光嘉宾董事会。蓝光嘉宾董事会现时由九位蓝光董事组成,包括三位执行蓝光董事(即姚敏、孙哲峰及刘侠)、三位非执行蓝光董事(即迟峰、杨武正及常珩)及三位独立非执行蓝光董事(即李书剑、陈承义及张守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