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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社保、户口、购房资格指南

疫情逐渐好转

多地楼市也开始复苏

很多人的购房需求随之表现出来

尤其是以租房为主的青年人

但很多新手不清楚

在成都购房,怎样才有购房资格?

可以在哪些区域买几套?

今天会长一次告诉你所有答案!

01

成都2020年怎么限购?

户口、社保、购买套数都有影响

当下,成都依旧执行着住房“限购”政策。不仅对社保和户籍的限制,还包括以家庭为单位的购房数量的限制。

具体来说:

一、对社保和户籍的限制

1.拥有2年或以上成都户口有购房资格;

2.连续2年或以上缴纳成都社保,且稳定就业有购房资格;

3.落户不满2年,但在成都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也具备成都购房资格。

二、对购买套数的限制(不再是有钱就可以随便买买买)

1.户籍在大成都范围内的2人或以上的家庭,最多可以在成都购买2套房。

2.户籍不在成都的家庭(不论人数),最多可以在成都购买1套房。

3.户籍在成都的成年单身青年(1个人脱离父母自立门户),最多可以在成都购买1套房。

如果以上对户籍、社保和购房套数的限制条件,都同时满足,恭喜你具备了成都的购房资格,可以在成都买房。

拥有资格,如何运用资格,哪些区域可以互买?我们一一讲解。

讲解之前,先科普一下成都的购房限制区域划分(这是理解区域互买的前提)可以简单分为以下A、B、C、D、E五类:

2020最新版!《成都社保、户口、购房资格指南》

看懂了区域划分,接下来我们看02、03点

02

社保也要看区域

这些地方你也买不到

A类—天府新区直管区的社保

可购买:

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武侯区、金牛区、成华区

具备条件:

连续不间断缴纳2年成都市社保;

在天府新区稳定就业;

购房当月,社保和单位注册地必须在天府新区,且为单位性质缴纳。

B类—高新南区社保

可购买:

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南区、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武侯区、金牛区、成华区

具备条件:

连续不间断缴纳2年成都市社保;

在高新南区稳定就业;

购房当月,社保和单位注册地必须在高新南区,且为单位性质缴纳。

C类—主城5区+高新西区社保

可购买:

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武侯区、金牛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

具备条件:

连续不间断缴纳2年成都市社保;

在主城5区或高新西区稳定就业;

购房当月,社保和单位注册地必须在主城5区或高新西区中的同一区域,且为单位性质缴纳。

D类—近郊5区的社保

可购买:

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武侯区、金牛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

具备条件:

连续不间断缴纳2年成都市社保;

在近郊5区稳定就业;

购房当月,社保和单位注册地必须在近郊5区中的同一区域,且为单位性质缴纳。

E类—远郊10地区的社保

可购买:

E类地区(青白江、蒲江、大邑、崇州、彭州、新津、都江堰、邛崃、金堂、简阳)。

具备条件:

任何区域稳定就业;

连续购买12个月成都市社保;

购房当月是单位性质缴纳的社保。

交叉互买转的“弯弯”太多,还有很多细节问题,有的读者表示看!不!懂!会长选了一些大家比较关心,典型的问题,做简单解答:

1.用社保资格买房必须是连续2年(24个月)单位社保吗?

答:不是,可以含有个人购买的社保,但个人购买社保累计不能超过6个月。也就是说,2年或超过2年连续缴纳的社保中,中间有6个月以内个人缴纳社保是可以购房的,但买房的当月必须是单位性质缴纳的社保。

2.受疫情影响,2020年2月和3月的社保未扣缴,若之后补缴,是否影响购房资格?

答:根据成住建防疫相关文件,参保单位员工个人在2020年4月1日及以后购房时,因受疫情影响,企业和经营主体未能按时缴纳2020年1月、2月社会保险费的,在3月底之内补缴,参保职工个人购房资格不受影响。

也就是说,只要单位在3月底之前补缴了员工的之前漏缴的社保,购房是不受影响的。

3. 在成都市内连续缴纳社保超过24个月,但工作单位有变动,怎么判定是哪里的购房资格?

答:如果在成都市连续缴纳社保累积超过24个月,则以买房当月社保所在地为准,具有当区的购买资格。

举个例子:

小刘先在武侯区工作并购买社保,后工作变动到天府新区并购买社保,那么小刘在购房时便具有天府新区的购房资格。注意,工作变动,社保购买地变动,但社保一定不能断缴哦!

4.工作单位和社保缴纳区域不统一,能不能买房?

答:不能,社保缴纳地和工作地需要统一。

举个例子:

小王公司的注册地在高新南区,公司在锦江区为其缴纳社保,那么小王不具有锦江区的购房资格。因为小王工作单位不在锦江区,未在锦江区稳定就业。

故,单位注册地很重要!

5.如果24个月连续购买社保,期间有几个月是注册在外地的公司购买的成都社保,买房时社保是成都本地注册公司缴纳的成都社保,具有购房资格吗?

答:没有,需要连续24个月都是成都本地注册的公司缴纳的社保,外地注册的公司不行。

6.成都个体工商户持个人社保可以在成都买房吗?

答:可以,个体工商户法人和个人社保购买者一致,且位于同一区域;同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满两年,个人社保满两年,则具有这一区域的购房资格。

03

户口不是“万金油”

年数不够,社保来凑

户籍资格买房和社保资格买房,各区交叉互买的准则一样,这里重点讲需要具备的条件:

A类—天府新区直管区户口

可购买:

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武侯区、金牛区、成华区

具备条件:

新落户人群:落户天府新区不满2年,需在天府新区有稳定工作,并连续12个月购买天府新区的社保,注意购房当月为单位性质缴纳社保。

非新落户人群:落户天府新区满2年就可购买。

B类—高新南区户口

可购买:

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南区、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武侯区、金牛区、成华区

具备条件:

新落户人群:落户高新南区不满2年,需在高新南区有稳定工作,并连续12个月购买高新南区的社保,注意购房当月为单位性质缴纳社保。

非新落户人群:落户高新南区满2年就可购买。

C类—主城5区+高新西区户口

可购买:

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武侯区、金牛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

具备条件:

新落户人群:落户主城5区或高新西区不满2年,需在这些区域任意一区有稳定工作,并连续12个月购买同一区域的社保,注意购房当月为单位性质缴纳社保。

非新落户人群:落户主城5区或高新西区任意一区满2年就可购买。

D类—近郊5区户口

可购买:

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武侯区、金牛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

具备条件:

新落户人群:落户近郊5区不满2年,需在这些区域任意一区有稳定工作,并连续12个月购买同一区域的社保,同样购房当月为单位性质缴纳社保。

非新落户人群:落户近郊5区任意一区满2年就可购买。

E类—远郊10地区户口

可购买:

E类地区(青白江、蒲江、大邑、崇州、彭州、新津、都江堰、邛崃、金堂、简阳)。

具备条件:

有A、B、C、D、E类任意区域户口都行。

同样,会长选了一些户籍资格买房的热门问题,就一些具体细节,简单回答:

1.户籍在成都累积满2年(24个月),但迁入高新区不满24个月,有高新区购房资格吗?

答:有。户籍迁入成都市累计满24个月,后迁入高新区具有成都高新区购房资格。

2.原户籍在成都的学生因入学将户籍迁到外地学校集体户上,如毕业后将户籍直接从学校集体户上迁回成都的,如何计算入户时间?

答:户籍入户时间可以累计入学前在成都市的户籍时间和毕业后迁回成都市的户籍时间。

3.原户籍在成都市的学生因入学将户籍迁到外地学校集体户上,如先将户籍迁到外地城市,然后再将户籍迁回成都市的,如何计算入户时间?

答:户籍入户时间应当从外地迁回成都市之日起重新计算。

4.户籍在大邑、邛崃等远郊地区,可以买主城、近郊、天府新区的房子吗?

答:不可以,只能购买同类远郊地区的房子。如果想要购买主城区、近郊、天府新区等地区的房子,可以考虑将户口迁至目标区域。

5.工作单位在外地、户籍在外地,如何在成都落户和购房?

答:如果没有成都社保和户口,也没有工作单位,但如果是大学本科学历,可以在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本科学历落户,等户口满2年,再在成都买房。

小贴士

社保资格购房范围和户口资格购房范围可以叠加。

举个例子:

小李是天府新区户口,已满2年,在武侯区工作并连续超过2年购买单位社保,小李可以在哪些区域买房?

答:除高新南区外的任何区域。

标签: 成都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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