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切实履行巡林责任 全面提升林长巡林履职成效
2020-07-01 14:02:09
房屋产权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缴纳各种税费,办理过户手续;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所需材料如下:
1、身份证、户口本;
2、《商品房销售合同》;
3、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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